對於較新的計劃,請參閱 AppleCare+ 服務計劃條款及細則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Home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耳機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 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予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養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合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約束由 Apple 依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件保養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所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計劃」) 還是每月付款 (以下稱「每月付款計劃」),均適用本計劃條款。

本計劃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養範圍內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HomePod、iPad (包括 Apple Pencil 和 Apple 品牌的 iPad 鍵盤,這些是為了和 iPad 共用而購置,稱為「iPad 輸入裝置」)、iPhone、iPod 或 Apple 或 Beats 品牌耳機 (以下稱「保養範圍內裝置」),(ii) 您的保養範圍內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養範圍內裝置的 HomePod 或 iPad 配搭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HomePod 或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時間囊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養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養項目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件服務 (以下稱「硬件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充電電池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其保養範圍內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會:(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瑕疵, 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則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養有效期為本計劃期間之剩餘期間。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將依據下述維修費用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翻新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養範圍內裝置。每次因 ADH 而接受維修,均屬一次「維修活動」。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向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後,即代表 ADH 維修到期,Apple 將完全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維修規定的排除條款。

下列維修費用適用於各次維修活動:

Apple Watch (除 Edition和 Hermès 以外)︰

A$99/HK$548/SGD$98/MOP$588/฿2,300

Apple Watch (Edition 或Hermès)︰

A$119/HK$618/SGD$118/MOP$628/฿2,600

HomePod:

A$55/HK$299

iPadPro:

A$65/HK$348/SGD$68/MOP$388/฿1,600

iPad (所有其他機型):

A$65/HK$348/SGD$68/MOP$388/฿1,600

iPad 輸入裝置:
          Apple Pencil :
          Apple 品牌 iPad 鍵盤 :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所有其他損壞: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A$149/HK$788/SGD$148/MOP$848/฿3,300

iPod:

A$45/HK$228/SGD$48/MOP$248/฿900

Apple 品牌耳機︰
Beats 品牌耳機︰

A$45/HK$229/SGD$39/MOP$249/฿1,000
A$45/HK$229/SGD$39/MOP$249/฿1,000

*費用包含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iPad 輸入裝置的 ADH 維修將計為獨立的維修活動。即使您的 iPad 和 iPad 輸入裝置同時損壞,iPad 輸入裝置與 iPad 的 ADH 維修將分開計算為兩次維修活動。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養範圍內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養範圍內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養範圍內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本計劃向您提供的 ADH 保養範圍,可能會按照 Apple 與第 11 節中與之達成協議的相關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您購買本計劃的國家/地區或司法管轄區內以該等協議之權益的方式向您提供。

請注意:若您尋求在購買國家/地區以外的國家/地區適用此計劃下的服務,必須以該國家/地區的貨幣及適用費率支付服務費– 如需更多詳細資料,包括關於不同國家/地區的適用費用,請瀏覽 AppleCare+ 服務計劃支援網站 http://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優先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和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判斷何時需要硬件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養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件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件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養範圍內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操作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或 Beats 品牌軟件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件」),以及 (iii) 符合保養範圍內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養範圍內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手提電腦或桌面電腦或其他兼容無線裝置,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

3. 非保養項目

3.1 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

Apple 可能會將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的範圍限制在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原始購買國家/地區。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養範圍內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養範圍內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養範圍內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安裝或變更過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養範圍內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重要事項:針對在泰國購買本計劃設有額外的例外情況。關於適用於您的計劃之額外例外情況, 請參閱第 11 節。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養範圍。接受硬件或 ADH 維修的條件包含所有保養範圍內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件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件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該產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件或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件以外的軟件;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名稱的消費性軟件;或

(g) 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件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件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存取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維修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編號碼或保養範圍內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養範圍內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選項,向您提供硬件或 ADH 維修服務: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至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維修提供商。 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養範圍內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往返您的地點之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保養範圍內裝置使用。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維修活動或連線裝置。許多保養範圍內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本項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若沒有要求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一併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養範圍內設備接收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維修選項、零件供應情況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 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採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件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養範圍內設備上的軟件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件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養範圍內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養範圍內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件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回復為舊版作業系統的更新項目。作業系統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養範圍內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件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養範圍內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公司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先支付的價錢。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保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計劃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致電 Apple,或是傳送書面通知至第 11 節中列明您購買國家/地區的適當地點,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編號。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規定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收益的價值後,向您提供全額退款。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地區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計劃未屆滿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欺詐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養範圍內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公司)。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每月付款計劃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每月付款計劃,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每月付款計劃,您可以向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取消您的計劃,而您無權收取任何已支付月費的退款。如果您的每月付款計劃由第三方撥付,Apple 可能退回欠付該付款第三方的任何退款。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轉移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轉移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轉移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轉移通知送至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此通知 Apple 轉移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每月付款計劃,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移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每月付款計劃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轉移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 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a)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私隱政策將您的資料轉移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上發布之 Apple 客戶私隱政策保護您的資訊: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Apple」是第 11 節中所指在您購買本計劃之國家/地區的實體或法律及財務責任者。「Beats」是 Apple Inc. 的附屬公司 Beats Electronics LLC (亦稱 Beats by Dr. Dre),生產音頻產品,包括 Beats 品牌下的若干保養範圍內設備。

(m) 本計劃的監管法律是第 11 節中列出、您購買本計劃之國家/地區的法律。

11.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項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項或多項條款而 變更。產品可用性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司法管轄區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養。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

簽約當事人 –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A$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養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養範圍,向您提供「產品披露聲明」(PDS)。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 applecareplus_au_pds,並作為 322 下保養範圍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養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三十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透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 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港幣 195 元,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 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養範圍。針對 ADH 保養 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 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 –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Ltd.,地址: 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第 5 節 維修服務選項 --

(d) 某些保養範圍內設備可享用上門維修服務,但需視乎您所選的維修地點是否提供該服務而定。透過 http://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 以確認資格及預約 Apple 授權行動維修服務供應商的維修服務。若您所選的地點有提供上門維修服務,Apple 授權維修服務供應商將直接與您聯絡,以確認您的預約安排。

維修服務將於該地點現場進行,或者維修技術員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運送至 AASP 或 ARS 地點進行維修。如果保養範圍內設備乃於 AASP 或 ARS 地點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 Apple 會安排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至您所選地點。如果維修技術員於約定時間未能取得保養範圍內設備,則任何額外上門服務均可能需要另行收費。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SGD$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11.5 泰國

合約雙方 –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地址為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Apple」) 與 (就 ADH 保養之目的而言)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地址為 21st -23rd Floor, Siam Piwat Tower, 989 Rama I Road, Pat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保險公司」),該保險公司獲授權在泰國經營一般保險業務,並受泰國保險監管局 (Office of Insurance Commission) 監管。

非保養項目(第 3.1 節) – 除了第 3.1(a)-(j) 節所列示的除外條款,在下列情況中,Apple 亦不為在泰國購買的計劃提供硬件維修或 ADH 維修服務:(k) 維修因蓄意或不實行為,犯罪行為,惡意行為或欺詐行為或您本人或您的親戚或家人明知故犯所造成的損壞; (l) 維修因任何原因造成或由短路,電弧故障,自行升溫,漏電或耗電量超載或電力中斷導致之損壞; (m) 因恐怖攻擊行為或核武攻擊事故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壞;(n) 操作保養範圍內設備時,發生非意外因素造成的故障或停機;或者 (o) 軟件或資料的任何損失或損壞。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of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780 (泰銖) 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泰國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泰國法律為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向保險公司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您會透過電郵收到保險公司發出之個人電子設備保險證明與保單概要。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121519 AC+ for APAC v2.40 – Traditional Chines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Home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耳機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予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養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合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約束由 Apple 依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件保養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所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計劃」) 還是每月付款 (以下稱「每月付款計劃」),均適用本計劃條款。

本計劃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養範圍內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HomePod、iPad (包括與 iPad 一起配搭使用的一支 Apple Pencil,稱為「iPad 輸入裝置」)、iPhone、iPod 或 Apple 或 Beats 品牌耳機 (以下稱「保養範圍內裝置」),(ii) 您的保養範圍內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養範圍內裝置的 HomePod 或 iPad 配搭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HomePod 或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時間囊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養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養項目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件服務 (以下稱「硬件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充電電池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其保養範圍內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會:(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則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養有效期為本計劃期間之剩餘期間。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將依據下述維修費用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翻新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養範圍內裝置。每次因 ADH 而接受維修,均屬一次「維修活動」。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向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後,即代表 ADH 維修到期,Apple 將完全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維修規定的排除條款。

下列維修費用適用於各次維修活動:

Apple Watch
(除 Edition和 Hermès 以外)︰

A$99/HK$548/SGD$98/MOP$588/฿2,300

Apple Watch (Edition 或Hermès)︰

A$119/HK$618/SGD$118/MOP$628/฿2,600

HomePod:

A$55/HK$299

iPad:

A$65/HK$348/SGD$68/MOP$388/฿1,600

iPad 輸入裝置: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所有其他損壞: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A$149/HK$788/SGD$148/MOP$848/฿3,300

iPod:

A$45/HK$228/SGD$48/MOP$248/฿900

Apple 品牌耳機︰

Beats 品牌耳機︰

A$45/HK$229/SGD$39/MOP$249/฿1,000

A$45/HK$229/SGD$39/MOP$249/฿1,000

 

*費用包含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iPad 輸入裝置的 ADH 維修將計為獨立的維修活動。即使您的 iPad 和 iPad 輸入裝置同時損壞,iPad 輸入裝置與 iPad 的 ADH 維修將分開計算為兩次維修活動。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養範圍內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養範圍內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養範圍內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本計劃向您提供的 ADH 保養範圍,可能會按照 Apple 與第 11 節中與之達成協議的相關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您購買本計劃的國家/地區或司法管轄區內以該等協議之權益的方式向您提供。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優先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和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判斷何時需要硬件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養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件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件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養範圍內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操作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或 Beats 品牌軟件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件」),以及 (iii) 符合保養範圍內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養範圍內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手提電腦或桌面電腦或其他兼容無線裝置,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

3. 非保養項目

3.1 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

Apple 可能會將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的範圍限制在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原始購買國家/地區。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件維修和 ADH 維修: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養範圍內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養範圍內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養範圍內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安裝或變更過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養範圍內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重要事項:針對在泰國購買本計劃設有額外的例外情況。關於適用於您的計劃之額外例外情況,請參閱第 11 節。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養範圍。接受硬件或 ADH 維修的條件包含所有保養範圍內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件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件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該產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件或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件以外的軟件;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名稱的消費性軟件;或

(g) 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件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件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存取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維修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編號碼或保養範圍內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養範圍內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選項,向您提供硬件或 ADH 維修服務: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至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維修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養範圍內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往返您的地點之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保養範圍內裝置使用。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維修活動或連線裝置。許多保養範圍內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本項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若沒有要求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一併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養範圍內設備接收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維修選項、零件供應情況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採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件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養範圍內設備上的軟件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件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養範圍內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養範圍內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件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回復為舊版作業系統的更新項目。作業系統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養範圍內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件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養範圍內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公司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先支付的價錢。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保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計劃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致電 Apple,或是傳送書面通知至第 11 節中列明您購買國家/地區的適當地點,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編號。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規定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收益的價值後,向您提供全額退款。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地區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計劃未屆滿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欺詐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養範圍內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公司)。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每月付款計劃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每月付款計劃,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每月付款計劃,您可以向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取消您的計劃,而您無權收取任何已支付月費的退款。如果您的每月付款計劃由第三方撥付,Apple 可能退回欠付該付款第三方的任何退款。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轉移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轉移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轉移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轉移通知送至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此通知 Apple 轉移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每月付款計劃,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移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每月付款計劃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轉移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a)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私隱政策將您的資料轉移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上發布之 Apple 客戶私隱政策保護您的資訊: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Apple」是第 11 節中所指在您購買本計劃之國家/地區的實體或法律及財務責任者。「Beats」是 Apple Inc. 的附屬公司 Beats Electronics LLC (亦稱 Beats by Dr. Dre),生產音頻產品,包括 Beats 品牌下的若干保養範圍內設備。

(m) 本計劃的監管法律是第 11 節中列出、您購買本計劃之國家/地區的法律。

11.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項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項或多項條款而變更。產品可用性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司法管轄區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養。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

簽約當事人 –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A$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養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養範圍,向您提供「產品披露聲明」(PDS)。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並作為 322 下保養範圍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養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三十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透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港幣 195 元,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養範圍。針對 ADH 保養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 –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SGD$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轉移: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11.5 泰國

合約雙方 –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地址為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Apple」) 與 (就 ADH 保養之目的而言)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地址為 21st -23rd Floor, Siam Piwat Tower, 989 Rama I Road, Pat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保險公司」),該保險公司獲授權在泰國經營一般保險業務,並受泰國保險監管局 (Office of Insurance Commission) 監管。

非保養項目(第 3.1 節) – 除了第 3.1(a)-(j) 節所列示的除外條款,在下列情況中,Apple 亦不為在泰國購買的計劃提供硬件維修或 ADH 維修服務:(k) 維修因蓄意或不實行為,犯罪行為,惡意行為或欺詐行為或您本人或您的親戚或家人明知故犯所造成的損壞; (l) 維修因任何原因造成或由短路,電弧故障,自行升溫,漏電或耗電量超載或電力中斷導致之損壞; (m) 因恐怖攻擊行為或核武攻擊事故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壞;(n) 操作保養範圍內設備時,發生非意外因素造成的故障或停機;或者 (o) 軟件或資料的任何損失或損壞。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of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780 (泰銖) 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轉移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44th Floor, Room Nos.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泰國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泰國法律為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向保險公司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您會透過電郵收到保險公司發出之個人電子設備保險證明與保單概要。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60519 AC+ for APAC (iOS) v2.30 – Traditional Chines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服務計劃
HomePod 適用的 AppleCare+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規範由 Apple 依據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 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固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再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方案」) 或是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方案」),均適用於相同的計劃條款。

本計劃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固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HomePod,iPad (包括與 iPad一起搭配使用的一支 Apple Pencil,稱為「iPad 輸入裝置」),iPhone 或 iPod (以下稱「保固裝置」),(ii) 您的保固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固裝置的 HomePod 或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HomePod 或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固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保固效力會一直持續至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本計劃的價格。

2. 保固涵蓋的範圍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設備的材料與工藝出現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電池的保固設備,其保固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來免費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固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固有效期為本計劃之剩餘時間。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在您支付下列維修服務費用後,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來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固裝置。您每次因 ADH 而接受服務,都是一次「維修活動」。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提供您兩 (2) 次維修活動後,即代表 ADH 服務到期,Apple 將全面免除並履行完畢本節所載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服務提供的排除條款。

下列服務費用適用於各次維修活動:

Apple Watch (Hermès 除外):

A$99/HK$548/SGD$98/MOP$588/฿2,300

Apple Watch Hermès:

A$119/HK$618/SGD$118/MOP$628/฿2,600

HomePod:

A$55/HK$299

iPad:

A$65/HK$348/SGD$68/MOP$388/฿1,600

iPad 輸入裝置: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所有其他損壞:

 

A$45/HK$228/SGD$42/MOP$248/฿1,000

A$149/HK$788/SGD$148/MOP$848/฿3,300

iPod:

A$45/HK$228/SGD$48/MOP$248/฿900

 

*費用包含必須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即使您的 iPad 和 iPad 輸入裝置同時損壞,我們仍將視 iPad 輸入裝置的 ADH 服務為不同於 iPad ADH 服務的單獨維修活動,因而計算成兩件維修活動。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固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固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固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本計劃項下的ADH 保固根據 Apple 與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或司法轄區中,下方第 11 節所列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所訂協議,提供保障您權益的保固範圍。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固設備的技術支援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固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節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固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固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固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作業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固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固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固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

3. 非保固項目

3.1 硬體維修與 ADH 維修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維修與 ADH 維修的範圍限制在保固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維修或 ADH 維修: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固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固設備;

(d) 維修因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固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固設備,或是保固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固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安裝或變更過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若您在購買保固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為保固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提供維修;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因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重要事項:如在泰國購買計劃,則需遵守其他的除外條款。請參考第 11 節以瞭解您的計劃是否需遵守其他適用的除外條款。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固。接受硬體或 ADH 維修的條件是,所有保固設備均須完整寄回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是該產品對保固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固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預覽版」或類似指定名稱的消費性軟體;或者

(g) 在保固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造訪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服務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或保固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固裝置和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下列一個或多個選項向您提供硬體或 ADH 維修服務:

(a) 攜至店內維修:大部分的保固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請將保固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店據點,或送到提供攜至店內維修的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零售店可能會將保固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中心 (以下稱「ARS」)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固設備。

(b) 郵寄維修:大部分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固設備符合郵寄維修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費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會將保固設備返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自行組裝(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維修活動或連線裝置。許多保固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此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固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擔保,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如果 Apple 沒有要求退還替換之產品或零件,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對於您因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而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概不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設備接受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服務選項,零件可用性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無法提供保固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尋求維修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得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為接受本計劃提供的維修服務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固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等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便 Apple 對受保固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固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Apple 將依據原始設定退還保固設備或提供替換品,並做適當更新(如有適用)。作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作業系統的更新項目,而無法再將保固設備回復為舊版作業系統。作業系統更新後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設備上所安裝之第三方應用程式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復原,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上限,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設備;(ii) 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固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害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電話聯絡 Apple,或是郵寄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第 11 節中所列之原購買國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方式如下:

(a) 如果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則會提供給您全額退費,但此退費將扣除依本計劃已為您提供之任何權益的價值。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根據第 11 節中原購買國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未到期計劃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重大虛假陳述,或是因無法取得保固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還是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將移轉通知寄送至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讓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a) Apple 可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樣並不會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就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提供之處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您需要提供 Apple 有關資料處理的指示, Apple 將在依本計劃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必要範圍內,尋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疑問,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中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其他條款,且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Apple」是指於第 11 節所載之相應於您購買本計劃原購買國的實體和法律上及財務上債務人。

(m) 本計劃以第 11 節所列之本計劃原購買國的法律為準據法。

11. 國家及司法轄區特殊規定

下列一項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與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項或多項條款不同。產品提供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與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司法轄區的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是您根據《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

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取消 (第 8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A$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您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並作為 322 中所載保固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三十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已提供給您的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計算。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計劃,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SGD$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

11.5 泰國

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of 44th Floor, Room Nos. 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地址: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地址: 21st -23rd Floor, Siam Piwat Tower, 989 Rama I Road, Pat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又稱為「保險業者」),該保險公司經授權在泰國經營一般保險業務,並受泰國保險監理相關機構 (Office of Insurance Commission) 監管。

非保固項目(第 3.1 節)–除了第 3.1(a)-(j) 節所列示的除外條款,在下列情況中,Apple 亦不為在泰國購買的計劃提供硬體維修或 ADH 維修服務:(k) 維修因蓄意或不實行為,犯罪行為,惡意行為或詐欺行為或您本人或您的親戚或家人明知故犯所造成的損壞;(l) 維修因任何原因造成或由短路,電弧故障,自行升溫,漏電或耗電量超載或電力中斷導致之損壞;(m) 因恐怖攻擊行為或核武攻擊事故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壞;(n) 操作保固設備時,發生非意外因素造成的故障或停機;或者 (o) 軟體或資料的任何損失或損壞。

取消 (第 8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地址:44th Floor, Room Nos. 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780 (泰銖) 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已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以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地址:44th Floor, Room Nos. HH4401-6 and HH4408-9,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I Road, Path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一般條款 (第 10 節)–本計劃僅於泰國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泰國法律為準據法。ADH 保固係依據 Apple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您將會接獲保險業者以電子郵件寄給您的「個人電子器材保險與保單摘要保險憑證」(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for Personal Electronic Appliance Insurance and Policy Summary)。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gb/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部分國家/地區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10319 AC+ for APAC (iOS) v.2.20 – Traditional Chines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Home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予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養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合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約束由 Apple 依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養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所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方案」) 還是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方案」),均適用本計劃條款。

本計劃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養範圍內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HomePod、 iPad(包括與您的 iPad 同時購買的 Apple Pencil,以下稱「iPad 輸入裝置」)、iPhone 或 iPod (以下稱「保養範圍內裝置」),(ii) 您的保養範圍內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養範圍內裝置的 HomePod 或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HomePod 或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養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養項目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充電電池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其保養範圍內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會:(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則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養有效期為本計劃期間之剩餘期間。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將依據下述維修費用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養範圍內裝置。每次因 ADH 而接受維修,均屬一次「維修活動」。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向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後,即代表 ADH 維修到期,Apple 將完全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維修規定的排除條款。

下列維修費用適用於各次維修活動:

Apple Watch (除了 Hermès 以外):

澳幣 $99 元/港幣 $548 元/新加坡幣 $98 元/澳門幣 $588 元

Apple Watch Hermès:

澳幣 $119 元/港幣 $618 元/新加坡幣 $118 元/澳門幣 $628 元

HomePod:

澳幣 $55 元/港幣 $299 元

iPad:

澳幣 $65 元/港幣 $348 元/新加坡幣 $68 元/澳門幣 $388 元

iPad 輸入裝置: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2 元/澳門幣 $248 元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2 元/澳門幣 $248 元

所有其他的意外損壞:

澳幣 $149 元/港幣 $788 元/新加坡幣 $148 元/澳門幣 $848 元

iPod: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8 元/澳門幣 $248 元

*費用包含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iPad 輸入裝置的 ADH 維修將計為獨立的維修活動。即使您的 iPad 和 iPad 輸入裝置同時損壞,iPad 輸入裝置與 iPad 的 ADH 維修將分開計算為兩次維修活動。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養範圍內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養範圍內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養範圍內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您購買所在的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養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1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的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排除和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養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養範圍內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操作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養範圍內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養範圍內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

3. 非保養項目

3.1 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的範圍限制在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養範圍內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養範圍內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養範圍內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或變更過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養範圍內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養範圍。接受硬體或 ADH 維修的條件包含所有保養範圍內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該產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名稱的消費性軟體;或

(g) 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存取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 ,以獲得維修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編號碼或保養範圍內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養範圍內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通過一個或多個選項,給您提供硬體維修服務: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至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維修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養範圍內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往返您的地點之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保養範圍內裝置使用。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索賠或連線裝置不可使用 ERS。許多保養範圍內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本項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若沒有要求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一併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養範圍內設備接收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維修選項、零件供應情況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採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養範圍內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養範圍內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養範圍內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回復為舊版作業系統的更新項目。作業系統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養範圍內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養範圍內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先支付的價錢。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致電 Apple,或是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送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規定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收益的價值後,向您提供全額退款。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地區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計劃未屆滿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養範圍內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月份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此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移轉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一般條款

(a)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上發布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想要變更資訊,請登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 對於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售出的計劃,「Apple」是中第 11 節列出的實體和法律及財務義務人。

(m) 本計劃將以中第 11 節所列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1.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項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項或多項條款而異。產品可用性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省、州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養。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 –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養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養範圍,向您提供「產品披露聲明」(PDS)。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並作為 322 下保養範圍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養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三十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透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養範圍。針對 ADH 保養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 –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101718 AC+ APAC v2.10 – Traditional Chines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HomePod 適用的 AppleCare+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予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養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合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約束由 Apple 依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養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所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方案」) 還是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方案」),均適用本計劃條款。

本計劃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養範圍內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iPad(包括與您的 iPad 同時購買的 Apple Pencil,以下稱「iPad 輸入裝置」)、iPhone 或 iPod (以下稱「保養範圍內裝置」),(ii) 您的保養範圍內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養範圍內裝置的 HomePod 或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HomePod 或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養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養項目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充電電池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其保養範圍內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會:(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養範圍內設備,則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養有效期為本計劃期間之剩餘期間。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養範圍內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Apple 將依據下述維修費用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養範圍內裝置。每次因 ADH 而接受維修,均屬一次「維修活動」。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向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後,即代表 ADH 維修到期,Apple 將完全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維修規定的排除條款。

下列維修費用適用於各次維修活動:

Apple Watch (除了 Edition 和 Hermès 以外):

澳幣 $99 元/港幣 $548 元/新加坡幣 $98 元/澳門幣 $588 元

Apple Watch Edition 或 Hermès:

澳幣 $119 元/港幣 $618 元/新加坡幣 $118 元/澳門幣 $628 元

HomePod:

澳幣 $55 元

iPad:

澳幣 $65 元/港幣 $348 元/新加坡幣 $68 元/澳門幣 $388 元

iPad 輸入裝置: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2 元/澳門幣 $248 元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2 元/澳門幣 $248 元

所有其他的意外損壞:

澳幣 $149 元/港幣 $788 元/新加坡幣 $148 元/澳門幣 $848 元

iPod:

澳幣 $45 元/港幣 $228 元/新加坡幣 $48 元/澳門幣 $248 元

*費用包含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iPad 輸入裝置的 ADH 維修將計為獨立的維修活動。即使您的 iPad 和 iPad 輸入裝置同時損壞,iPad 輸入裝置與 iPad 的 ADH 維修將分開計算為兩次維修活動。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養範圍內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養範圍內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養範圍內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您購買所在的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養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1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的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排除和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養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養範圍內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操作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養範圍內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養範圍內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養適用。

3. 非保養項目

3.1 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的範圍限制在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維修和 ADH 維修: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養範圍內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養範圍內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養範圍內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養範圍內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或變更過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養範圍內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養範圍。接受硬體或 ADH 維修的條件包含所有保養範圍內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該產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名稱的消費性軟體;或

(g) 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存取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 ,以獲得維修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編號碼或保養範圍內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養範圍內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通過一個或多個選項,給您提供硬體維修服務: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至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維修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養範圍內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養範圍內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養範圍內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養範圍內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往返您的地點之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保養範圍內裝置使用。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索賠或連線裝置不可使用 ERS。許多保養範圍內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本項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若沒有要求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一併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養範圍內設備接收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維修選項、零件供應情況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採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養範圍內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養範圍內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養範圍內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養範圍內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養範圍內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養範圍內設備回復為舊版作業系統的更新項目。作業系統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養範圍內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養範圍內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養範圍內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養範圍內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養範圍內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先支付的價錢。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養範圍內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養範圍內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致電 Apple,或是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送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規定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收益的價值後,向您提供全額退款。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地區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計劃未屆滿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養範圍內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月份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此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移轉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養範圍內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一般條款

(a)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養範圍內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上發布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想要變更資訊,請登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 對於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售出的計劃,「Apple」是中第 11 節列出的實體和法律及財務義務人。

(m) 本計劃將以中第 11 節所列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1.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項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項或多項條款而異。產品可用性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省、州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養。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 –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養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養範圍,向您提供「產品披露聲明」(PDS)。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並作為 322 下保養範圍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養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三十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透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養範圍。針對 ADH 保養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 –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養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若您在收到本計劃超過三十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養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61218 AC+ APAC v2.9 – Traditional Chines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規範由 Apple 依據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 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固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再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 或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均適用於相同的計劃條款。

本計劃的保固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固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Watch、iPad、iPhone 或 iPod (以下稱「保固裝置」),(ii) 您的保固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固裝置的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連線裝置」)。

保固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保固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如果保固裝置為 Apple Watch (Edition 或 Hermès),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三 (3) 年;如果是任何其他裝置 (包括所有其他的 Apple Watch 型號),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兩 (2) 年。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固的涵蓋範圍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電池的保固設備,其保固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固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固有效期為本計劃之剩餘時長。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固裝置。您每次因 ADH 而接受服務,都是一次「服務事件」。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提供您兩 (2) 次服務事件後,即代表 ADH 到期,Apple 將完整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服務提供的排除條款。

下列服務費用適用於各次服務事件:

Apple Watch (excluding Edition 和 Hermès 以外):

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新加坡幣 $98 元 / 澳門幣 $588 元

Apple Watch (Edition 或Hermès):

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元 / 澳門幣 $628 元

iPad:

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新加坡幣 $68 元 / 澳門幣 $388 元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2 元 / 澳門幣 $248 元

所有其他的意外損壞:

澳幣 $149 元 / 港幣 $788 元 / 新加坡幣 $148 元 / 澳門幣 $848 元

iPod: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8 元 / 澳門幣 $248 元

*費用包含必須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固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固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固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您購買所在的國家 / 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1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固設備的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固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固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固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固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作業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固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固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固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

3. 非保固項目

3.1 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的範圍,限制在保固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固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固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固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固設備,或是保固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固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或變更過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固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固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固。接受硬體或 ADH 服務的條件包含所有保固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是該產品對保固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固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性質的消費性軟體;或

(g) 在保固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造訪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服務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或保固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固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固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固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到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服務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固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固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自行組裝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索賠或連線裝置。許多保固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此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固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如果 Apple 沒有要求退還替換之產品或零件,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對於您因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而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概不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設備接受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 / 地區。服務選項、零件可用性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 / 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為接受本計劃提供的服務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固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固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固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如果是有搭載儲存媒體的裝置,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固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固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設備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復原、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固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電話聯絡 Apple,或是以郵寄或傳真提出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方式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利益的價值後,提供您全額退費。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未到期計劃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固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讓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樣並不會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就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需要提供 Apple 有關資料處理的指示,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透過下列網址發布之方式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apple.com/privacy/contact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 對於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售出的計劃,「Apple」是下文中第 11 節列出的實體和法律及財務義務人。

(m) 本計劃將以下文中第 11 節所列購買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1. 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或多項條款而異。產品可用性可能會依司法轄區的不同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 / 地區、省、州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 –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Australia (又稱為「保險業者」) – 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您可在以下網址取得 PDS 副本: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 並作為 322 下保固範圍之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在下列網址取得此聲明: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 –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Suites 2401-2412,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7-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121317 AC+ APAC 繁體中文 2.8 版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規範由 Apple 依據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 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固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再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 或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均適用於相同的計劃條款。

本計劃的保固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固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品牌 iPhone、iPad、iPod 或 Apple Watch (以下稱「保固裝置」),(ii) 您的保固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固裝置的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或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iPad 連線裝置」)。

保固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保固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如果保固裝置為 Apple Watch (Edition 或 Hermès),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三 (3) 年;如果是任何其他裝置 (包括所有其他的 Apple Watch 型號),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兩 (2) 年。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固的涵蓋範圍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電池的保固設備,其保固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受保固裝置。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固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固有效期為本計劃之剩餘時長。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固裝置。您每次因 ADH 而接受服務,都是一次「服務事件」。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提供您兩 (2) 次服務事件後,即代表 ADH 到期,Apple 將完整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服務提供的排除條款。

下列服務費用適用於各次服務事件:

Apple Watch (除 Edition和 Hermès 以外):

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新加坡幣 $98 元 / 澳門幣 $588 元

Apple Watch (Edition 和Hermès):

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元 / 澳門幣 $628 元

iPad:

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新加坡幣 $68 元 / 澳門幣 $388 元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2 元 / 澳門幣 $248 元

所有其他的意外損壞:

澳幣 $149 元 / 港幣 $788 元 / 新加坡幣 $148 元 / 澳門幣 $848 元

iPod: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8 元 / 澳門幣 $248 元

    *費用包含必須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固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固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固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您購買所在的國家 / 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1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固設備的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固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固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固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固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作業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固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固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固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

3. 非保固項目

3.1 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的範圍,限制在保固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固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固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固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固設備,或是保固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固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或變更過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固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固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固。接受硬體或 ADH 服務的條件包含所有保固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是該產品對保固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固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性質的消費性軟體;或

(g) 在保固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造訪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服務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或保固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固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固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固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到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服務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固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固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自行組裝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索賠或 iPad 連線裝置。許多保固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此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固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如果 Apple 沒有要求退還替換之產品或零件,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對於您因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而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概不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設備接受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 / 地區。服務選項、零件可用性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 / 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為接受本計劃提供的服務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固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固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固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固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固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設備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復原、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固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電話聯絡 Apple,或是以郵寄或傳真提出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方式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利益的價值後,提供您全額退費。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未到期計劃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固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讓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樣並不會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就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需要提供 Apple 有關資料處理的指示,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 對於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售出的計劃,「Apple」是下文中第 11 節列出的實體和法律及財務義務人。

(m) 本計劃將以下文中第 11 節所列購買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1. 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或多項條款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 / 地區、省、州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8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取得,PDS 構成 322 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71117 AC+ APAC 繁體中文 2.7 版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合約 (以下稱「計劃」) 規範由 Apple 依據上述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本文件中的條款、您的計劃確認書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以及您的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計劃確認書將於購買當時提供。如果您是從 Apple 購買計劃,可以前往 mysupport.apple.com/products 取得計劃確認書的副本。

本計劃提供的權益是除了適用法律、製造商硬體保固和任何免費技術支援提供的權利外,再提供的額外權益。除非另外註明,否則無論是一次付清 (以下稱「整筆付清」) 或每月付款 (以下稱「分期付款」),均適用於相同的計劃條款。

本計劃的保固涵蓋下列設備 (統稱為「保固設備」):(i) 您的計劃確認書上列出的 Apple 品牌 iPhone、iPad、iPod 或 Apple Watch (以下稱「保固裝置」),(ii) 您的保固裝置原始包裝內所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以及 (iii) 與屬於保固裝置的 iPad 搭配使用,且購買時間不早於購買 iPad 之前兩年的 AirPort Express、AirPort Extreme 基地台或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iPad 連線裝置」)。

保固從您購買本計劃時開始,除非遭到取消,否則保固效力持續直到您計劃確認書上註明的日期為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如果保固裝置為 Apple Watch (Edition 或 Hermès),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三 (3) 年;如果是任何其他裝置 (包括所有其他的 Apple Watch 型號),計劃期間為保固裝置購買日期起兩 (2) 年。

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

2. 保固的涵蓋範圍

2.1 瑕疵或已耗損電池的硬體服務 (以下稱「硬體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設備發生材料與製造瑕疵,或是對於使用內置電池的保固設備,其保固裝置的蓄電池容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受保固裝置。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如果 Apple 更換保固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則為您的財產,替換產品的保固有效期為本計劃之剩餘時長。

2.2 因處理導致意外損壞的服務 (以下稱「ADH 服務」)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意外且非故意的外部事件,造成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而發生故障,例如掉落和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壞 (以下稱「ADH」) 而提出有效的索賠 ,Apple 會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該保固裝置。您每次因 ADH 而接受服務,都是一次「服務事件」。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除此之外,在 Apple 提供您兩 (2) 次服務事件後,即代表 ADH 到期,Apple 將完整免除並履行完畢在本節中對於您的所有義務。

重要事項:請參閱第 3 節 ADH 服務提供的排除條款。

下列服務費用適用於各次服務事件: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2 元 / 澳門幣 $248 元

所有其他的意外損壞:

澳幣 $149 元 / 港幣 $788 元 / 新加坡幣 $148 元 / 澳門幣 $848 元

iPad:

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新加坡幣 $68 元 / 澳門幣 $388 元

iPod: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8 元 / 澳門幣 $248 元

Apple Watch (除 Edition和 Hermès 以外):

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新加坡幣 $98 元 / 澳門幣 $588 元

Apple Watch (Edition 和Hermès):

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元 / 澳門幣 $628 元

    *費用包含必須由您支付的適用稅金

如果是 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的項目,保固裝置不得有螢幕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固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如果保固裝置還有其他損壞,則會依 iPhone 所有其他損壞規定收取費用。iPhones 以外的裝置無法使用只有螢幕損壞的維修。

依據您購買所在的國家 / 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1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2.3 技術支援

在計劃期間內,Apple 會以電話及網頁介面為您提供保固設備的技術支援資源 (以下稱「技術支援」)。您的技術支援從 Apple 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開始,免費技術支援期則始於保固設備的購買日。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復原等協助 (不包含資料復原),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為支援軟體的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提供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形式。

Apple 技術支援的範圍僅限於:(i) 保固設備,(ii) 預先安裝在保固設備上,或設計為使用保固設備操作的 Apple 品牌作業系統 (以下稱「作業系統」) 和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性軟體」),以及 (iii) 符合保固設備的連線規格,並且執行保固設備支援之作業系統的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與保固設備之間的連線問題。如下文所述,某些情況下會排除保固適用。

3. 非保固項目

3.1 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pple 可能會將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的範圍,限制在保固設備的原始購買國。

在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硬體服務和 ADH 服務:

(a) 對於正常磨損和損壞的防護,或維修不影響保固設備功能的外觀損壞;

(b) 要求進行預防性維護;

(c) 要求更換遺失或失竊的保固設備;

(d) 維修由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或是以任何非正常或非 Apple 預設方式使用保固設備而造成的損壞;

(e) 安裝、拆除或棄置保固設備,或是保固設備進行維修時提供給您的設備;

(f) 維修由保固設備以外產品造成的損壞;

(g) 為曾經遭到 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以外人員開啟、維修、修改或變更過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 (無論原因為何);

(h) 如果您是在購買保固設備後才購買本計劃,則不提供保固設備原先存在的問題;

(i) 為序號遭到變更、污損或去除的保固設備維修任何損壞;或是

(j) 維修火災、地震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安裝第三方零件可能會影響您的保固。接受硬體或 ADH 服務的條件包含所有保固設備均須完整返還 Apple,包括所有原廠零件或 Apple 授權的替換元件。本限制不會損害您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權益。

3.2 技術支援

下列情況下,Apple 不會提供技術支援:

(a) 使用作業系統和消費性軟體作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

(b) 能夠透過將軟體升級到當時最新版本而解決的問題;

(c) 第三方產品或是該產品對保固設備造成的影響或互動;

(d) 和消費性軟體或與保固設備之連線問題無關的電腦或作業系統使用;

(e) 消費性軟體以外的軟體;

(f) 任何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或類似性質的消費性軟體;或

(g) 在保固設備上存放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遺失 (註:本計劃並未涵蓋軟體程式和使用者資料的復原和重新安裝)。

4.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致電 Apple 或造訪 support.apple.com/country-selector,以獲得服務或技術支援。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或保固裝置序號。如有要求,您亦須出示計劃確認書,以及保固裝置或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

5. 維修選項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a)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固設備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請將保固設備送回 Apple 直營的零售商店據點,或送到提供攜至店內維修服務的 Apple 授權服務提供商。維修服務將在店內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您必須及時取回保固設備。

(b)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判斷您的保固設備符合郵寄維修服務的資格,Apple 會寄給您已預付運款的貨運單 (如有必要,還會附上包裝材料)。您必須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設備寄送到 ARS 地點。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c)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自行組裝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ERS 不適用於 iPod、iPhone 只有螢幕損壞索賠或 iPad 連線裝置。許多保固設備都可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此服務讓您可以自行維修保固設備。如果 Apple 要求您退還替換之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提供替換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信用卡授權,以作為安全措施,直到您依照指示退回替換的裝置為止。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就可能無法獲得服務,這種情況下 Apple 會提供替代的服務安排。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如果 Apple 沒有要求退還替換之產品或零件,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且附上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適用的任何棄置處理指示或要求。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對於您因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而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概不負責。

Apple 可能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替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設備接受特定維修方式的資格。

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 / 地區。服務選項、零件可用性和回應時間可能因地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設備之維修,則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 / 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尋求維修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營業稅與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6. 您的責任

為接受本計劃提供的服務或支援,您同意 (i) 提供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及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ii) 提供保固設備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iii) 回應提供必要資訊的要求,以對受保固設備進行診斷或維修,(iv) 遵循 Apple 提供您的指示,(v) 在申請維修之前,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並 (vi) 備份保固設備上的軟體和資料。

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固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固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設備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設備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復原、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或資料或者未能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產生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成本節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任何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責任僅限於自行酌定更換或維修保固設備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8. 取消

8.1 整筆付清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電話聯絡 Apple,或是以郵寄或傳真提出書面通知,其中註明您的計劃合約號碼,寄到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取消的退費方式如下:

(a) 如果您是在購買本計劃,或是收到本計劃之後的三十 (30) 天內取消 (以較晚者為準),則會在扣除依照本計劃為您提供之任何利益的價值後,提供您全額退費。

(b) 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將使用第 11 節中為您的購買國家預先設定的計算方式,從本計劃購買日期開始計算,得出的未到期計劃期間百分比作為依據。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以因詐欺或實質性虛假陳述,或是無法取得保固設備的維修零件,提前三十 (30) 天以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 (無論是代表自己或代表保險業者)。如果當地法律允許,且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依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比例的退款。

8.2 分期付款方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並非直接向 Apple 購買,而是向任何其他銷售者 (以下稱「經銷商」)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請聯絡經銷商以取消您的計劃。如果您是向 Apple 購買分期付款方案,您可以向下文第 11 節中所列您購買所在國家適用的地點,告知您的計劃合約號碼並提供購買證明正本以通知 Apple 取消計劃。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已支付預付款,取消會延遲到最後一個已付費月份的最後一天午夜。如果您未能及時全額支付任何一個月份的費用,則會被視為您有意依照本節所述的時程取消您的計劃。

8.3 取消的影響

從您提前取消的生效日期起,Apple 依本計劃應對您承擔的未來義務均完全取消。

9. 計劃移轉

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i) 您將購買證明正本、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印刷資料和本服務合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ii)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iii) 另一方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條款。此外,如果採用分期付款方案,受讓人必須負擔並遵循轉讓人所有的付款義務,如果受讓人沒有遵循任何規定,會立即啟動適用於分期付款的取消條款,如第 8.2 和 8.3 節所述。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設備的序號,以及新擁有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0.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樣並不會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b)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計劃義務的情況,Apple 無須負任何責任。

(c)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設備執行預防性保養,就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d)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1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e)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僅為監控 Apple 回覆品質之目的,對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f)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g)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需要提供 Apple 有關資料處理的指示,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h)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

(i)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保險業者,若有)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j)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Apple 將會確定價格和條款。

(k) 本計劃並無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

(l) 對於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售出的計劃,「Apple」是下文中第 11 節列出的實體和法律及財務義務人。

(m) 本計劃將以下文中第 11 節所列購買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1. 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下列一或多項條款可能適用於本計劃。下方的條款可能因本節上文中出現的一或多項條款而異。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 / 地區、省、州特殊規定為準:

11.1 澳洲

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是您在《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8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取得,PDS 構成 322 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11.2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之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2.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11.3 澳門

簽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Avenida da Praia Grande, 759, 5/Floor, Macau, China。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11.4 新加坡

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8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9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0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電話號碼

如需當地的電話號碼,請參閱 support.apple.com/en-au/HT201232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71117 AC+ APAC 繁體中文 2.6 版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制訂日期:2016 年 6 月 7 日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需依上述計劃 (下稱「本計劃」) 提供您保固證明文件 (下稱「計劃確認書」) 載明 Apple 品牌的 iPhone、iPad、iPod、 或 Apple Watch  及原始包裝內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 (下稱「保固裝置」) 之硬體維修暨技術支援服務項目。Apple 也將提供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Base Station 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AirPort 裝置」) 之硬體維修和技術支援保固服務,但前提是 AirPort 裝置需與附有 iPad 的 AppleCare+ 保固的 iPad 搭配使用,且 AirPort 裝置的購買日期不得早於受保固之 iPad 的購買日期前的兩年。(就本維修契約而言,保固裝置 (如有適用) 和 AirPort 裝置也合稱為「保固設備」)。

請注意,Apple Watch Edition 在本計劃下並不享有任何權益。 

2. 保固之起迄日期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的裝置之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二十四 (24)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副本,請遵循指示並於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上輸入保固裝置之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若於計劃期間,您已通知 Apple 關於下列有效的索賠:(i) 保固設備發生因材料與製造方面的問題,或 (ii) 保固設備的電池蓄電量低於原規格百分之八十 (80%) 以下,Apple 將 (a) 免費以新零件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零件的零件修復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產品的替換產品更換保固裝置。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保固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之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處理導致意外的損壞 (下稱「ADH」) 之有效索賠,Apple 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 (i) 以新零件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更換保固裝置 (兩者各簡稱「維修事件」)。一旦 Apple 已因 ADH 索賠提供您兩 (2) 次的維修事件,則 ADH 之保固將於本計劃效期終止前到期,而 Apple 將依第 3.2 節完全履行應對您負起的全部義務。用於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處理正常日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刻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摔落及接觸液體)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並未包括 (a) 處理及使用保固裝置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相關行為,(b) 以下第 4.2 節所述,任何其他非屬本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因第 3.2(a) 或 (b) 節任一項或多項情況引起之保固裝置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 依照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純螢幕的 ADH 索賠支付 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 42 / 澳門幣 $24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或就其他所有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49 元 / 港幣 $ 788 元 / 新加坡幣 $ 148 / 澳門幣 $848 元的維修服務費,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 依照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新加坡幣 $68 / 澳門幣 $38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 依照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新加坡幣 $48 / 澳門幣 $24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 依照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新加坡幣 $98 / 澳門幣 $588 元 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就 iPhone 純螢幕 ADH 索賠,保固裝置不得有螢幕損壞以外致使 Apple 無法更換保固裝置螢幕的其他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彎曲或凹陷。有其他損壞的保固裝置一律視同 iPhone 的所有其他 ADH 索賠。此意外損壞索賠類別僅適用於 iPhone。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3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 / 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保固設備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保固設備,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保固設備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針對搭配保固設備使用而設計的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包括但不限於 Keynote、Pages、Numbers、Photos、iMovie 和 GarageBand (以下亦稱「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設備連線規格之無線裝置或電腦,其與保固設備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區域

針對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及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可能僅限於原始購買保固裝置之國家 / 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與 ADH 保固

(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設備之安裝、移除或處置,或於保固設備的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保固設備,(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 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以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以外的用途操作保固設備,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非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已遭更改、無法識別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保固設備。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保固設備。

(v) 本計劃不適用於外觀損壞之保固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保固設備之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設備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之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設備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設備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保固設備,打開設備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保固設備之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您對做為伺服器基礎應用程式使用之 OS 及消費者軟體的使用之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可以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之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之技術支援,或與保固設備、OS 或消費者軟體相關之特效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保固設備之連線問題不相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非依本計劃之保固的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i) 本計劃不包括設計為「測試版」、「預先發行」或「預覽程式」之 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i) 本計劃不包括保固設備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之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包括與 ADH 保固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若欲獲得此維修及支援,請造訪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country/) 或撥打電話給我們 (您可在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找到各地區電話號碼)。 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合約編號或保固設備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服務專員。您必須保留保固設備和本計劃之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因為若有與保固設備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之任何問題時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攜至店內維修可供大部分之保固設備使用。將保固設備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之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維修服務將在商店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通知您維修已完成,您便能立即取回保固設備。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若 Apple 判斷保固設備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寄送預付郵資給您(若您已沒有原始包裝,亦會附上包裝材料),請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設備送至 ARS 維修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保固設備使用。ERS 不適用於 iPhone 純螢幕 ADH 索賠。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很多保固設備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維修保固設備。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需要將被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請您退還被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之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您便不需要承擔保固設備或零件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保固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若不需要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更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接受更換產品或零件的任何要求。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撥打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所列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之方式,以及保固設備接受指定維修方式之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 / 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 / 地區而異。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設備之維修,則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 / 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保固設備之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保固設備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保固設備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保固設備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要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傳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之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保固設備。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保固設備上之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保固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保固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Apple 可能將 OS 更新項目視同硬體維修的一部分加以安裝,此可防止保固設備被回復為較舊版的 OS。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安裝在保固設備上的協力廠商應用程式不再與保固設備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vii) 您須按照第 8 節 - 付款規定支付所有款項。

8. 付款

您須負責支付本計劃各項金額,包括稅費及其他政府規費。

若您以分期方式購買本計劃 (下稱「分期付款計劃」),分期款項須於您收到硬體保固暨技術支援前付清。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已簽訂任何協議 (下稱「付款計劃協議」),您會在簽訂付款計劃協議的同時,收到硬體保固暨技術支援。您得遵照您簽訂的付款計劃協議條款與條件支付分期款項。若於欠費通知要求的日期前未能付清任何欠繳的分期款項,經銷商可代您向 Apple 要求取消您的計劃。Apple 將取消您的計劃,且將於經銷商收到此要求通知的同時,即刻生效。

9.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不保證 (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依此等法律和條例應付之責任範圍係有所限制,APPLE 之責任限制可自行選擇更換或維修保固設備,或是否供應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10. 取消

10.1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

(i)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並未簽訂任何付款計劃協議。

若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撥打載於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的電話號碼與 Apple 聯絡,也可以寄註明計劃協議號碼的書面通知到下方第 13 節所列購買國家 / 地區中對應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保固設備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於提前三十 (30) 天書面通知後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未屆滿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ii)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已簽訂付款計劃協議。

若您決定取消本計劃,您必須聯絡經銷商,並要求經銷商代您取消本計劃。如果經銷商在您計劃的購買日期起的三十 (30) 天內代表您取消您的計劃,您將自經銷商收到退款,退款金額為您支付購買該計劃的全數金額扣除依該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三十 (30) 日後才取消,則您將無權收到已支付的任何金額退款。

11.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以下所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服務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3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之條款。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設備序號、新持有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2.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設備執行預防性維護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3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針對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澳門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3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3. 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11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2 節) – 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10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11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2 節) – 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澳門:合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取消(第 10 節)–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第 11 節)–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一般條款(第 12 節)─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10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11 節) –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2 節) – 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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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關於各地區電話號碼,請參閱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 / 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60716 AC+ APAC Traditional Chinese V2.4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

制訂日期:2016 年 2 月 10 日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需依上述計劃 (下稱「本計劃」) 提供您保固證明文件 (下稱「計劃確認書」) 載明 Apple 品牌的 iPhone、iPad、iPod、Apple Watch 或 Apple Watch Sport 及原始包裝內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 (下稱「保固裝置」) 之硬體維修暨技術支援服務項目。Apple 也將提供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Base Station 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AirPort 裝置」) 之硬體維修和技術支援保固服務,但前提是 AirPort 裝置需與附有 iPad 的 AppleCare+ 保固的 iPad 搭配使用,且 AirPort 裝置的購買日期不得早於受保固之 iPad 的購買日期前的兩年。(就本維修契約而言,保固的裝置 (如有適用) 和 AirPort 裝置也合稱為「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請注意,Apple Watch Edition 在本計劃下並不享有任何權益。
 
2.          保固之起迄日期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的裝置之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二十四 (24)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副本,請遵循指示並於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上輸入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若於計劃期間,您已通知 Apple 關於下列有效的索賠:(i) 保固設備發生因材料與製造方面的問題,或 (ii) 保固設備的電池蓄電量低於原規格百分之八十 (80%) 以下,Apple 將 (a) 免費以新零件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零件的零件修復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產品的替換產品更換保固裝置。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之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通知 Apple 保固裝置因處理導致意外的損壞 (下稱「ADH」) 之有效索賠,Apple 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 (i) 以新零件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瑕疵,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可靠度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更換保固裝置 (兩者各簡稱「維修事件」)。一旦 Apple 已因 ADH 索賠提供您兩 (2) 次的維修事件,則 ADH 之保固將於本計劃效期終止前到期,而 Apple 將依第 3.2節完全履行應對您負起的全部義務。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正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蓄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掉落及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害等非材料或工藝缺陷)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並未包括 (a) 處理及使用保固裝置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相關行為,(b) 以下第 4.2節所述,任何其他非屬本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因第 3.2(a) 或 (b) 節任一項或多項情況引起之保固裝置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依照 iPhone 5、iPhone 5c、iPhone 5s、iPhone 6、iPhone 6 Plus 及 iPhone SE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紐幣 $119 元 / 新加坡幣 $10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iPhone 6s 及 iPhone 6s Plus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49 元 / 港幣 $788 元 / 紐幣 $169 元 / 新加坡幣 $14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紐幣 $75 元/ 新加坡幣 $6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紐幣 $49 元/ 新加坡幣 $4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新加坡幣 $9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2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項下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設計為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一起操作之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 Keynote、Pages、Numbers、iPhoto、iMovie 和 GarageBand (亦稱為「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設備連線規格之無線裝置或電腦,其與保固設備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區域。
 
針對 iPhone、iPad 適用的 AppleCare+、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可能僅限於原始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國家/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範圍與 ADH 保固範圍。
 
(i) 本計劃不適用於可涵蓋保固設備之安裝、移除或處置,或於可涵蓋保固設備的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可涵蓋保固的設備,(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基於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之用途以外的用途操作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已遭更改、無法識別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v) 本計劃不適用於外觀損壞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之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的設備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的設備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打開設備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您對做為伺服器基礎應用程式使用之 OS 及消費者軟體的使用之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可以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之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之技術支援,或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OS 或消費者軟體相關之特效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連線問題不相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非依本計劃之保固的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i) 本計劃不包括設計為「測試版」、「預先發行」或「預覽程式」之 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i) 本計劃不包括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之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中包括與 ADH 保固範圍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要取得此類維修或支援,請瀏覽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country/) 或撥打以下所列之電話號碼。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合約編號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服務專員。您必須保留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和本計劃之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因為若有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之任何問題時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攜至店內維修可供大部分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使用。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之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維修服務將在商店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通知您維修已完成,您便能立即取回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受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 若 Apple 判斷可涵蓋保固的設備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將預付郵資寄給您 (且若您已沒有原始的包裝、包裝材料),請您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運送給 ARS 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使用。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很多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維修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需要將被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請您退還被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之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您便不需要承擔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若不需要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更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接受更換產品或零件的任何要求。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您應該透過下列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之方式,以及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接受指定維修方式之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地區而異。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則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要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傳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之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之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Apple 可能將 OS 更新項目視同硬體維修的一部分加以安裝,此可防止可涵蓋保固的設備被回復為較舊版的 OS。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安裝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的協力廠商應用程式不再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相容,或無法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8.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不保證 (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依此等法律和條例應付之責任範圍係有所限制,APPLE 之責任限制可自行選擇更換或維修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是否供應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9.          取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撥打以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或以郵寄或傳真方式 (需附上本計劃合約號碼) 通知以下第 12節所列之產品購買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 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2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於提前三十 (30) 天書面通知後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10.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下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維修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2節中所列國家/地區的適當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條款。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新持有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1.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執行預防性維護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2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之您的相關資訊或如果您想要進行變更,請存取 URL https://appleid.apple.com 以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URL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就在澳洲、香港、紐西蘭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2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紐西蘭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2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2.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http://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 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紐西蘭:本計劃所載之權利,不影響您依《1993 年消費者保障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以下稱「CGA」) 享有之法定權利。根據 CGA,商品如果發生重大故障或有使用安全之虞,您有權選擇退款、更換或保留商品 (若是如此,本公司將付款彌補商品喪失的價值)。若商品故障情形並未達重大程度,本公司可以選擇退款、修復或更換商品。您也有權就商品故障造成之損害或額外費用,要求合理的補償金額。簽約當事人–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New Zealand Limited,地址:Level 19, The AIG Building, 42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其為獲准在紐西蘭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以下稱「保險業者」)。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第 2 節) –您在購買本計劃當時依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之保障,亦構成服務契約的一部分。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紐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紐西蘭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Apple Sales New Zealand 是唯一的保單持有人。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維修費用應支付給 Apple Sales New Zealand,並由其保留。本計劃以紐西蘭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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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您可以在下列網站找到最新的當地及國際聯絡資訊: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21016 AC+ APAC Traditional Chinese V2.2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

擬定日期:2015 年 1 月 26 日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需依上述計劃 (下稱「本計劃」) 提供予您之硬體維修及技術支援的服務內容,其適用於保固期證明文件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 上所列之 Apple 品牌的 iPhone、iPad、iPod、Apple Watch 或 Apple Watch Sport 及其原始包裝中所含之配件 (以下稱「保固的裝置」)。Apple 也將提供 AirPort Express 或 AirPort Extreme Base Station 和 AirPort Time Capsule (以下稱「AirPort 裝置」) 之硬體維修和技術支援保固服務,但前提是 AirPort 裝置需與附有 iPad 的 AppleCare+ 保固的 iPad 搭配使用,且 AirPort 裝置的購買日期不得早於受保固之 iPad 的購買日期前的兩年。(就本維修契約而言,保固的裝置 (如有適用) 和 AirPort 裝置也合稱為「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請注意,Apple Watch Edition 在本計劃下並不享有任何權益。
 
2.          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的裝置之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二十四 (24)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副本,請遵循指示並於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上輸入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因下列事項向 Apple 提出有效的索賠:(i) 受保固設備引起材料與製造方面的問題,或 (ii) 保固的裝置之電池電荷容量已降低至其原始規格的百分之八十 (80%),Apple 可能將 (a)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受保固設備。 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之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向 Apple 提出保固的裝置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以下稱「ADH」) 而故障之有效索賠,Apple 可能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進行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的裝置 (兩者分別稱為「維修活動」)。一旦 Apple 已為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則 ADH 保固範圍將在計劃期間終止之前屆滿,而 Apple 依本文第 3.2節對您應負之全部責任亦已完全履行。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正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蓄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掉落及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害等非材料或工藝缺陷)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範圍並未包括 (a) 保固裝置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b) 依以下第 4.2節中所述,任何其他非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任何因第 3.2(a) 或 (b) 節中之一項或多項情況而引起之保固裝置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依照 iPhone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 / 紐幣 $119 元/ 新加坡幣 $10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iPad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65 元 / 港幣 $348 元 / 紐幣 $75 元/ 新加坡幣 $6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iPod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45 元 / 港幣 $228 元 / 紐幣 $49 元/ 新加坡幣 $4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之維修費用/ 新加坡幣 $111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99 元 / 港幣 $548 元之維修費用/ 新加坡幣 $9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2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項下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設計為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一起操作之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 Keynote、Pages、Numbers、iPhoto、iMovie 和 GarageBand (亦稱為「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設備連線規格之無線裝置或電腦,其與保固設備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區域。
 
針對 iPhone、iPad 適用的 AppleCare+、Apple Watch 適用的 AppleCare+、Apple Watch Sport 適用的 AppleCare+,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可能僅限於原始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國家/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範圍與 ADH 保固範圍。
 
(i) 本計劃不適用於可涵蓋保固設備之安裝、移除或處置,或於可涵蓋保固設備的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可涵蓋保固的設備,(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基於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之用途以外的用途操作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已遭更改、無法識別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v) 本計劃不適用於外觀損壞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之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的設備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的設備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打開設備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您對做為伺服器基礎應用程式使用之 OS 及消費者軟體的使用之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可以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之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之技術支援,或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OS 或消費者軟體相關之特效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連線問題不相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非依本計劃之保固的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i) 本計劃不包括設計為「測試版」、「預先發行」或「預覽程式」之 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i) 本計劃不包括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之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中包括與 ADH 保固範圍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要取得此類維修或支援,請瀏覽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country/) 或撥打以下所列之電話號碼。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合約編號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服務專員。您必須保留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和本計劃之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因為若有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之任何問題時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攜至店內維修可供大部分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使用。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之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維修服務將在商店為您進行,或者商店可能會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通知您維修已完成,您便能立即取回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受保固設備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 若 Apple 判斷可涵蓋保固的設備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將預付郵資寄給您 (且若您已沒有原始的包裝、包裝材料),請您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運送給 ARS 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ERS 可供部分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使用。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很多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維修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需要將被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請您退還被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之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您便不需要承擔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若不需要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替換之產品或零件的需求說明。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您應該透過下列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之方式,以及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接受指定維修方式之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地區而異。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則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問題的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要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傳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之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可涵蓋保固的設備。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之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若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保持原始設定,Apple 將退還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根據適用的更新項目提供替換品。Apple 可能將 OS 更新項目視同硬體維修的一部分加以安裝,此可防止可涵蓋保固的設備被回復為較舊版的 OS。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安裝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的協力廠商應用程式不再與可涵蓋保固的設備相容,或無法在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8.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之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不保證 (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可涵蓋保固的設備,(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依此等法律和條例應付之責任範圍係有所限制,APPLE 之責任限制可自行選擇更換或維修可涵蓋保固的設備,或是否供應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9.          取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撥打以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或以郵寄或傳真方式 (需附上本計劃合約號碼) 通知以下第 12節所列之產品購買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 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2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可涵蓋保固的設備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於提前三十 (30) 天書面通知後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10.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下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維修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2節中所列國家/地區的適當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條款。在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序號、新持有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1.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可涵蓋保固的設備執行預防性維護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2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之您的相關資訊或如果您想要進行變更,請存取 URL https://appleid.apple.com 以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URL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就在澳洲、香港、紐西蘭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2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紐西蘭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2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2.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 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紐西蘭:本計劃所載之權利,不影響您依《1993 年消費者保障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以下稱「CGA」) 享有之法定權利。根據 CGA,商品如果發生重大故障或有使用安全之虞,您有權選擇退款、更換或保留商品 (若是如此,本公司將付款彌補商品喪失的價值)。若商品故障情形並未達重大程度,本公司可以選擇退款、修復或更換商品。您也有權就商品故障造成之損害或額外費用,要求合理的補償金額。簽約當事人–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New Zealand Limited,地址:Level 19, The AIG Building, 42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其為獲准在紐西蘭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以下稱「保險業者」)。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第 2 節) –您在購買本計劃當時依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之保障,亦構成服務契約的一部分。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紐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紐西蘭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Apple Sales New Zealand 是唯一的保單持有人。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維修費用應支付給 Apple Sales New Zealand,並由其保留。本計劃以紐西蘭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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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您可以在下列網站找到最新的當地及國際聯絡資訊: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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