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與退款條款與細則 ("條款")

請仔細閱讀下列政策,因為您在 Apple Store 之任何購買行為均以銷售條款為準據。條款說明有關您購買行為之權利及義務,包含重要限制及例外,如 Apple 產品保固中所述內容。若要在 Apple Store 下單,您必須同意接受此訂單適用政策,確定您在下單之前,已充分瞭解政策內容。


如需瞭解有關 Apple 退貨及退款政策,請按一下這裡。請注意,您退貨及取得產品退款之權利可能有所限制。

選擇主題

1. 營業時間
如果您需要瞭解產品及定價資訊,請致電 0800-020-021,我們的 Apple Store 團隊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晚上 9 時,週六及週日上午 10 時至晚上 9 時隨時準備協助您。若需獲得訂單狀況資訊或有關您已向Apple Store 下達的訂單的其他協助,請於 www.apple.com.tw/support/store 查詢詳情;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晚上 9 時,週六及週日上午 10 時至晚上 9 時致電 0800-020-021 聯繫 Apple Store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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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灣內銷售
Apple Store 依本銷售及退款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在台灣提供銷售並送貨服務。台灣以外的地址不接受送貨。承攬貨運公司的地址也不接受送貨。您不得將任何購自Apple Store 的產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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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終端用戶銷售
Apple Store僅向終端用戶消費者提供銷售並送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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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瑕疵原因之退貨及退款政策
  1. 如果您對產品不滿,您可以連同收據進行退回。您可於 24 小時線上自助服務遞交退貨申請,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週六及週日上午十時至晚上九時的時段內致電 0800-020-021 申請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 (RMA)。
  2. 符合退貨條件的產品,請於取得產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辦理退貨申請。 有關貨到即損產品Dead On Arrival的條款,請參閱下一部份的詳細說明。
  3. 請注意退回的產品可能需要檢查。如果檢查通過,我們將退款或換貨。如果您所退還的產品符合退貨條件,我們將以您原付款方式的退款。但請注意,我們只能退款至台灣的銀行帳戶,而且該銀行帳戶名稱必須和付款人的名稱/資訊一致。請注意,我們只能在台灣境內進行退款,無法退款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產品必須維持原狀並包含其所有附隨零組件、配件及包裝。所有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產品一併交付的附件、手冊、文檔及註冊資料,必須包裝於未開封的原包裝內。
  4. 請注意 Apple 不准許以下產品的退貨或向其提供退款:
    (1) 開放式記憶體
    (2) 開放式軟體*
    (3) 最新編程軟體產品(軟體升級產品)
    (4) Apple 禮品包裝(包括禮品盒加絲帶和賀卡)
    (5) Apple 開發人員產品 (會員資格、依事件計次技術支援、WWDC 門票)
    (6) Apple Store 禮品卡 (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您可在拒絕授權條件之後,退還軟體產品,但以該軟體並未載入電腦為限。然而,若該軟體及內附的軟體授權證書之封簽或貼條已被破損,則不得要求退貨。
  5. 退貨前請確保您已申請退貨 (Return Material Authorisation)。
  6. 我們會依照本條款根據你退還的貨品退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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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貨到即損(DOA:Dead On Arrival)產品:開箱即現的系統故障
  1. 如果一件 Apple 品牌的硬體產品在開箱時首次使用中顯示硬體故障,阻礙基礎可操作性,則其會被考慮為DOA。如果您相信您的產品屬於DOA,請在取得產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致電 00800 095 988,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將決定該產品是否屬於DOA並向您提供以下的選擇:
    (1) 更換:為您免費更換及運送您訂購的產品給您。承運商將安排一名代表與您保持聯繫以設立更換產品並提供DOA產品的退貨程序。
    (2) 維修:您可以選擇維修該產品;但一旦選擇維修,該產品將不再符合更換的條件。 產品必須在運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被認定為DOA以便接受更換產品。
  2. 如果產品在運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後被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視為DOA,Apple的標準產品保固將適用。如果該產品被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不視為DOA,Apple的標準產品保固將適用。
  3. 所有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確定為貨到即損 (DOA) 之產品將由本公司負擔運送至原寄貨地址之運費。
  4. Apple 保留測試被退回的DOA產品的權利。如果產品的狀況被顧客不真實的敍述,Apple 得收取 NT$400 的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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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瑕疵產品
Apple 品牌產品
  1. 如您於Apple Store 購買之 Apple 品牌產品事後發現瑕疵,請致電00800 095 988 .以聯繫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如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認為瑕疵屬實,其應適用產品的保固條款。請向 AppleCare 技術支援部門提及產品之保固資訊和其他與產品一併送交您的支援文檔。(更多有關Apple產品保固的資訊,請參考後述產品保固部分。)
    非 Apple 品牌/第三方產品
  2. 若您發現一件第三方產品有瑕疵,請直接聯繫生產商瞭解有關生產商的保證。
    注意:
  3. 通過本網址銷售的未標明 Apple 品牌名稱的產品,將由其製造商根據與產品附隨的條款與條件獨立提供服務及支援。 Apple 的有限保固不適用於非 Apple 品牌產品,即使其和 Apple 產品包裝在一起或一起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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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電腦軟體下載
  1. 您可以於Apple Store 使用一個有效的Apple Store 帳號選擇購買可下載的軟體。在結算時,我們將獲取得您提供給Apple Store 的信用卡的授權。一旦信用卡授權被接受,您將以鏈結的形式接收指令以開始下載您的軟體。
  2. 如果在下載過程中因任何原因傳輸中斷,您可以使用您的Apple Store 帳號和密碼重新開始下載過程。一旦完成您的指令,您將接收到一封單獨的電子郵件以確認您的購買資訊。
  3. 如果信用卡授權不被接受,您將收到詳細步驟以完成您的購買。
  4. 由於軟體下載購買不可退款,請仔細閱讀電腦軟體下載的產品資訊。
電腦軟體下載銷售稅
       5.電腦軟體下載適用的銷售稅將根據購買者居住地管轄法律的要求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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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QuickTime Pro鑰匙
  1. 您可以在Apple Store 使用一個有效的Apple Store 帳號購買QuickTime Pro鑰匙。在結算時,我們將獲得您提供的信用卡的授權。一旦信用卡授權被接受,您將接收到一封包含了安裝指令和鑰匙密碼的電子郵件通知。
  2. 鑰匙安裝指令如下:

    Mac OS X作業系統:
    http://www.apple.com/quicktime/pro/unlock-mac_osx.html

  3. 如果信用卡授權不被接受,您將收到詳細步驟以完成您的購買。
QuickTime Pro鑰匙銷售稅
       4.QuickTime Pro鑰匙適用的營業稅將按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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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購買憑證
如果您已在您的訂單中提供電子郵件位址, Apple 將通過電子郵件寄送一份您的訂單確認函給您。如您未能提供電子郵件位址,您將於您的訂貨被送出時收到通過平信寄送的訂單確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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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自行配置產品
Apple Store 很高興地向您提供按照您的規格自行配置的產品,並且鼓勵您仔細審閱您的訂單。由於該產品是根據您的規格製造的,該訂貨一旦進入生產程式即不得被更換、修改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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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付款方式
  1. 信用卡
    (1) 無論您採用何種方式訂貨(網路或電話),您都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當您確認訂單時,Apple Store 將從信用卡公司處取得該訂單金額的預先授權。當您的訂貨交付運送人時,Apple Store 得向信用卡公司請求帳款。
    (2) Apple Store 僅接受 Visa, MasterCard 和 AMEX 信用卡。
    請注意:
    (3) Apple Store 接受台灣境內銀行出具的信用卡。
    (4) 借記卡和支票卡有每日的消費額度,並可能導致您訂貨的延遲。 更多有關後備的付款選擇請參見以下電匯選擇部分。
    (5) 對於任何通過電話或網路確認的訂單,Apple Store 得要求用戶提供信用卡安全密碼。信用卡安全密碼是您的信用卡特有的一組三位元或四位元的數字,其可能印在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的上面(如Visa卡)。要求提供及確認您的信用卡安全密碼,有助於確保您—只有您—持有您的信用卡,以此防止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信用卡。
  2. 電匯
    (1) Apple Store 接受銀行電匯(包含網路匯款、ATM匯款及銀行臨櫃匯款)為有效付款方式。如果您有意以電匯方式支付訂單,請依以下步驟進行:
    A. 致電0800-020-021,通過電話向Apple Store 下單;
    B. Apple Store 代表將告知您的訂單的最終應付款額,其包括應付稅款及運費;
    C. 電匯訂單款額到Apple Store 代表提供之銀行帳戶號碼,並於電匯單中列明您的網路訂單編號以避免任何延誤。

    (2) 各銀行機構處理電匯的時間不一樣,電匯有可能遲延。請允許 Apple Store 用兩個工作日的時間來處理電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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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稅負
在 Apple Store 購買的產品,需要支付依運送目的地適用的營業稅或關稅,營業稅的稅率依下單時的時點來確定。如您是電話下單,Apple Store 的銷售代表會告知您包括應付稅及運費在內的總付款額。如果在運送之前,稅率發生變化,則在我們系統收到您訂單時有效的稅率將被適用。Apple 寄送給您的購買憑證中將會包括所適用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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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運輸方式
1. Apple 提供分次交貨的運輸方式 您所訂購之產品將會於能運送時立即運送,而不等待其他產品。此意指您若一次購買多項產品時,將會收受多次交貨。

交付時要求簽名:大多數運送包含價值不菲的電腦設備。如您不能在送達地址接收您的產品,請考慮將產品運送至您信任且可以幫您簽收貨品的人。請注意在包裹離開Apple倉庫後,我們即不能改動送達目的地。在交付時,所有產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即轉移給您. 未能交付的包裹:偶爾包裹會因未能交付而退還給我們。當承運商將未能交付的包裹退還給我們時,請與我們聯繫以安排再次運送。

多次未能交付的包裹:大多數承運商會嘗試交付三次。如三次嘗試失敗後,包裹將被退還給我們。此時,請撥 0800-020-021與我們聯繫。

Apple 負責配送你在 Apple Store 購買的產品,但當你或你指定的人員實際持有產品之後,你便將承擔產品遺失或損壞的風險。當貨運業者從我們的倉庫提取產品後,該產品的所有權便會轉移給你。此時,你將會收到一封「出貨通知」電子郵件。如果運送出現任何問題,請聯絡 Apple 解決。 


鑒於蘋果負責在 Apple Store 中購買的產品的派送,當你或你指定的人實際占有該產品時,該產品的所有權及相關的損失或損壞風險將移轉給你。如果對送貨有任何疑問,請聯繫 Apple 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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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店內取貨與退貨
Apple 為 Apple Online Store 販售的眾多商品提供店內取貨服務,但某些特定產品與付款方式可能不適用店內取貨服務。僅限你本人或你指定的人士可提取已購買的商品。取貨時,須攜帶由政府核發且附照片的身分證件與訂單編號。當你訂購的商品備妥時,Apple 將會通知你取貨的截止日期。我們也將寄送一至二封提醒函給你,以免你一時疏忽。如果你未前往取貨,Apple 可能會取消訂單。請參閱「出貨與運送」頁面,以了解店內取貨相關的完整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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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取貨聯絡人
如果你選用店內取貨服務,你可指定第三方代領人前往取貨。你必須提供第三方代領人的姓名與電子郵件地址。請注意,某些特定產品與付款方式不適用第三方代領人前往店內取貨。第三方代領人須攜帶由政府核發且附照片的身分證件與訂單編號方可取貨。一旦你的商品完成取貨,Apple 對於第三方代領人的任何行為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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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訂單處理
  1. 訂購產品即表示您向我們發出購買產品的要約,我們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您的訂購要約。您收到訂單確認並不表示我們已經接受您的訂單,也未構成我們對出售要約的確認。我們僅確認已經收到您的訂單,而且我們可自行全權決定是否接受您的訂單。除非已經準備好發貨,否則我們不會接受您的訂單。您訂單的預計出貨日期取決於備貨、付款處理時間以及倉庫處理時間,但不包括轉運時間。我們將於收到所需要的全部資訊,以及在信用卡及租賃訂單的情況下取得全額付款或一筆全額付款的授權後才開始處理訂單。
  2. 在週末或台灣休假日下的單將會在下一個工作日處理付款。
  3. 所有庫存產品的訂單如需當日運送,必須在當地時間下午2點前確定訂單,並完成付款程序。在週末或台灣休假日下的訂單將會在下一個工作日處理付款。不可預見的供貨改變將影響產品的及時供應。請於“訂單審查”頁面確認最新預計的出貨日期。

    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不包括假日。
  4. 由於部分產品會從其他國家或地區起運,隔夜交付方式不適用從台灣之外起運的產品。
  5. 為進一步瞭解訂單處理及備貨時間,請參閱以下有關備貨部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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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價格
  1. 對Apple Store 現售產品、針對性銷售以及經 Apple 認證的修復產品,Apple Store 盡可能地向您提供有競爭力的價格。您的訂單總金額包括產品價格(出貨日)加上適用的稅負以及運費。Apple 保留隨時變更Apple Store 的產品價格的權利。
  2. 不論您購買何種 Apple 品牌產品,如果 Apple 在您收到產品起的 14 天內調降其價格,請隨時光臨 Apple 零售商店或透過 0800-020-021 與 Apple 聯絡中心聯絡,您可要求以現金或信用卡退回原購買價格與目前售價之間的差價。若要收到現金退款或信用卡退款,您必須在價格變更的 14 天內與 Apple 聯絡。請注意,此規定不適用於特價銷售等活動中的限時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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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備貨
  1. 訂單出貨期是指包括我們驗證您的信用卡、組裝所需產品以及包裝產品在內的時間。運送期是指包裹將從我們的倉庫運至您的送達地址的時間。
  2. Apple 將盡最大努力地根據Apple Store 在結算時所提供的預計出貨期來運送您的產品。預計交貨期是以除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週一至週五)計算。
  3. 雖然我們將盡最大可能依據所提供的交貨期來安排運送,但由於供貨變化,發運日可能會隨之改變。如果交貨期改變, Apple 將會通過電子郵件與您聯繫,並向您提供調整後的預計出貨期。
  4. 我們鼓勵您致電0800-020-021聯繫Apple Store 銷售支援部瞭解訂單狀況資訊,或瀏覽http://apple.com/tw/shop/orderstatus,或通過http://apple.com/tw/shop並點擊“您的帳戶”按鈕以查看您的訂單狀況。
  5. 考慮到某些暢銷的產品, Apple 可能會限制您購買該產品的數量。任何產品限售將會公佈在 Apple 網頁上。該資訊會隨情況而變。
  6. Apple 致力於站在科技進步的最前沿。為此, Apple 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售某些產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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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標準產品保固
  1. 所有 Apple 硬體產品,包括清倉及翻新產品,均含有一年期對於原料及工藝缺陷的有限保固。您可以在購買之前點擊下列相應的鏈結,審閱關於新產品的有限保固資料,包括其限制及列外情形。
  2. Apple Store 得依"現狀"銷售非 Apple 品牌/第三方產品, Apple 之產品保固並不適用。但該等產品可能會附隨其製造商提供的標準擔保書。 Apple 銷售“現狀”產品時,不論其有否瑕疵,該產品將以其現有狀態、所處消耗階段進行銷售, Apple 不會為該產品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擔保。如果您對該等產品所附的製造商品質擔保書有疑問,請直接聯繫該製造商。
  3. 通過本網址銷售的未標明 Apple 品牌名稱的產品,將由其製造商根據與產品附隨的條款與條件獨立提供服務及支援(除非第三方產品已預裝於 Apple 品牌電腦內)。Apple 的有限保固不適用於非 Apple 品牌產品,即使其和 Apple 產品包裝在一起或一起銷售。請直接聯繫製造商以尋求技術支援和用戶服務。

    一年期新產品(不包括iPod)有限保固

    一年期iPod有限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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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Apple Store 的責任
  1. 本政策規定了我們對產品供應和服務履行的全部責任和義務範圍,除本政策中明文規定的外,我們不受任何其他擔保、條件或其他條款的約束。任何可能由法令或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品質或適用性目的的擔保責任)加諸或納入在本政策中的有關產品或服務的默示擔保、條件或其他條款,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特此予以明確排除。
  2. 儘管有前段的規定,本政策的任何內容都沒有排除、限制或修改加諸本政策的任何條件、擔保、權利或責任,如該排除、限制或修改為違法,或將導致本政策中任何規定無效。
  3. 本政策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或排除我們對因我們的過失引起的人身傷害或死亡的責任。
  4. 根據前二段的規定,我們在本政策下對任何收入、利潤、簽約、資料的損失或因侵權行為(包括過失)、違約或其他原因產生的任何間接或衍生的損失或損害不承擔責任。
  5. 除依上述第三項之規定外,Apple Store 因本銷售政策所負擔之責任限額,不論契約責任、侵權責任(含過失)或其他責任,在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均不超過您所支付Apple Store 購買商品之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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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Apple Store 軟體許可協定
您應依據軟體購買時生效的許可協定的條件來使用 Apple 品牌的軟體。在您安裝軟體時,您會被要求同意許可協議的條件。您可以通過點擊下列相應鏈結,來查看部分 Apple 許可協定範例,包括其限制情形。但請注意,您的購買取決於軟體所附隨的特定許可協議,且您在安裝軟體時必須同意該許可協議的條款與條件。該許可協議可能有別於您在此所看到的許可協議。請確保在安裝軟體前已仔細閱讀所適用的許可協定。

軟體許可協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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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其他條款和條件
  1. Apple 對印刷錯誤不承擔責任。
  2. Apple 保留隨時改變規範Apple Store 銷售活動之條款與條件的權利。
  3. 在Apple Store 進行的所有銷售行為所生之爭議,應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法,並應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
  4. 任何 Apple 的雇員或代理均無權變更Apple Store 的政策或有關任何銷售的條款及條件。
  5. Apple 在交貨前核實正確的定價。根據 Apple Store 錯誤公布的錯誤價格而訂購的貨物,可能被 Apple 撤銷。
  6. 如果 Apple 有合理理由認為你已經或即將違反本條款和條件,無論是否已經接受的訂單,Apple 保留取消任何訂單的權利
  7. Apple 有權將電子發票以數位方式傳送給客戶,不須經客戶確認已收受該發票。此外,Apple 得不經客戶肯認,依據折讓單於其系統中處理電子銷售折讓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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